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托信息系统,实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信息化,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推动守信激励机制建设,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