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内容第十八条有效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实行备案审查等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