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损害山体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人民检察院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对破坏山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