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本市会展业发展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会产一体、行业自律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构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生态体系,提升城市能级。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