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会展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推动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展业议事协调机制和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会展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会展业发展和会展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扶持引导会展业发展,推进会展产业链建设。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