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举办单位应当依法发布会展活动招展信息,并与会展活动备案信息相符,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举办单位发布的会展活动广告和宣传信息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发布招展信息、广告和宣传信息的会展活动,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主题、范围、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取消会展活动;确需变更或者取消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告知参展单位、场馆单位及会展业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