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支持会展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组建具有国际和区域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企业集团。鼓励本市会展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本市支持中小会展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会展企业联合办展,推动中小会展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