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应当遵守国家和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有关污染防治的规定、标准。在保护区内的动力型水上交通工具禁止使用非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