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成都市、资阳市以及水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县乡公路、省道、国道、高速公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牌,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