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