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由线路管理单位通知树木管理单位负责修剪,修剪费用由线路管理单位承担。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扶正或者砍伐树木,应当及时报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