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评估机制、诚信评价机制、奖惩激励机制。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