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章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二十六条有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