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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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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十七条

有效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城市公厕,推广使用各类环保公厕和先进处理工艺,构建良好的卫生环境。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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