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规划区内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规范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