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规划建设第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和保障机制,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促进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推行网格化管理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