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对传统村落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支持文旅企业开发文化旅游产品,促进传统村落经济发展,展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风貌。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沿边传统村落的区位优势,依法组织开展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交流,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和相关产业。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