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传统村落内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建设应当体现民族文化元素,适度配置商业、旅游等服务设施。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