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景宁民族工业园是依法批准设立的异地经济园区。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把景宁民族工业园建设成集工业、物流科技、商住服务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的示范园区,推进民族经济跨区域协同发展。

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