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的民族贸易企业应当根据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设置网点,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主渠道作用。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民族贸易政策的照顾。

自治县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实行定点生产,并按需建立储备制度。

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