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学校应当加强美育工作,丰富艺术课程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融合,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