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学校应当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落实体育课程开设要求,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期间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学校应当实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不得删减、占用心理健康课程课时。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