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九条有效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驾驶人员吸毒筛查制度,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吸毒检测,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停止其驾驶行为,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