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溪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流溪河流域内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