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摸底调查、资金测算、房屋测绘、价值评估、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