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五章 边境旅游管理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支持利用边境区位优势和芒市国际机场、瑞丽、畹町、章凤、盈江等陆空口岸资源发展旅游项目,促进边境旅游业发展。海关、口岸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简化通关手续,优化查验程序,安全快速地做好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通关保障工作,为边境旅游活动提供便捷服务。出入境人员应当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接受检验检疫。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