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六条有效投票结束以后,监票人、计票人将发出的选票和收回的选票进行核对,作出记录,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交选区统一计票。统计选票时,选民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作为选民参加投票选举计算。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