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五条有效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