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八条有效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装饰装修造成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