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五十五条有效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物业服务人进行信用评价,并记入市物业服务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