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条有效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