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经现场查验,物业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期物业服务人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