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告。

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