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等部门制订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确保达到消防安全要求。—12—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