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林权抵押贷款等方式支持造林绿化事业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对森林保险提供保险费补贴,支持发展森林保险。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