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养生)等森林旅游业态建设,创建功能齐全的森林生态综合体。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