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养老服务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监管事项、措施、依据、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加强信息共享。监管结果应当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