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在老年人入住时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做好护理日志记录,及时、准确、完整记录老年人照料护理、服用药物等有关事项。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