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行政决策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