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本市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引导、服务、创新和保障能力建设,传播向上向善的新思想、新风尚。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