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时应当注意举止文明。行为人应当听从劝阻,不得打击报复劝阻人。保障措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