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规范第十三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不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不以发帖、跟帖等方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