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专人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