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承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