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在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沿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协调,组织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以及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做好交通疏解工作。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