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使用的专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护制度,加强对铁路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铁路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

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管理铁路设施设备。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