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培育和扶持,引导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