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章 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第十三条有效鼓励设立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服务规范,为技术交易提供场所、经纪、咨询、评估、信息等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