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置安全与维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