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规划、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开户外广告规划、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